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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部落





 

 

 

 

 

 

 

 

人口分布 | 飲食傳統 | 家屋居所 | 傳統服飾 | 紋面文化 | 祖靈祭

2.泰雅之源

  對於泰雅族的原始遊獵文化,肇始於泰雅族原居於台灣北部險阻之地,生活條件較差,古時維持狩獵優位的原始生活,後來受漢族移民以及平埔族的影響,採取了狩獵與農耕並重的生產形態。他們一般都是在秋冬時候狩獵,此時動物遷至海拔比較低的地方,而且比較肥碩,又因為氣溫較低,獵物屍體比較不容易腐爛。過去泰雅族以紋面著名,認為男性必須有出草(獵人頭)的經驗,才能在額頭上紋面,也才有結婚的資格;女性必須為織布的能手,才有資格在面頰到嘴巴間刺青成V字形。而泰雅族的紋面隨地區不同、部族不同,紋路也多不同。刺青的工作通常都是由社內的婦女來施行。刺青的工具是用一支長約15公分的木棒,裝上牙刷狀的金屬針,和一支約25公分的棒狀木槌,而墨汁是由爐火中取得的木炭製成的。刺青的方法,是以單手將金屬針置於要刺青的部位,再以木槌擊之,將流出來的血擦掉,再將木炭塗在臉上。
(資料出處:雪霸國家公園網站:http://www.spnp.gov.tw/Article.aspx?a=gkwneYUJ6yA%3d&lang=1)


2.1人口分布

  因為泰雅族分布在台灣的地區較廣,通常只要靠山,有水的地方都適合泰雅族居住。也因為在台灣開發的時間較早,所以確切的的發源地及時間難以確認,但可知的是早在五六千年前就已經有泰雅族的行蹤出現代台灣。其祖先起源包括三個地方,首先是於雪山山脈大霸尖山,再來是今南投縣仁愛鄉的發祥村(Pinsbukan),最後是位於南投縣仁愛鄉中央山脈的白石山。後來因為人口增長開始分別往西北方向、東部及西南方向分散遷移。日治時期,泰雅族為北部最大原住名族群。在日本領台中期,為了方便控制原住名,慢慢的將部份居住在深山的泰雅族人往靠近平原地區的山腳遷徙。 在1928年之前泰雅族佔據的面積有將近一百六十六萬公頃,之後縮為二十萬公頃。在1998的還我土地運動擴編成16906公頃保留地,在1944年原住名設籍為原住名保留地。2004年時不老部落面積是10公頃相當於三千兩百五十坪。 泰雅族目前是台灣面積分布最廣的原住民族群,散佈在台灣各區,為於北部、中部、東部台灣山區,包括埔里至花蓮縣以北地區。現今南投縣仁愛鄉及花蓮縣萬榮鄉以北的中央山脈和雪山山脈,平均海拔五百公尺至兩千五百公尺間的廣大區域。總部落的數量約在兩百至三百個之間,分佈面積約佔台灣山地面積的三分之一。 泰雅族現世居住在台灣中央山脈旁的聚落。如依行政區域區分配,今日泰雅族分佈的十三個鄉,分別是:台北縣烏來鄉、桃園縣復興鄉、新竹縣尖石鄉、新竹縣五峰鄉、苗栗縣泰安鄉、苗栗縣南庄鄉、台中縣和平鄉、南投縣仁愛鄉、宜蘭縣大同鄉、宜蘭縣南澳鄉、花蓮縣秀林鄉、花蓮縣萬榮鄉、花蓮縣卓溪鄉。再來居住地域內的高山地區也很多,例如插天山、棲蘭山、合歡山、大霸尖山、奇萊山等都是。河川則有新店溪、大甲溪、秀姑巒溪等。其中居住在新北市烏來區的泰雅族聚落則是大豹社族人昔日的漢族婦女所設貨品交換站,是全世界南島語系居住地中,是最北方的聚落。


2.2飲食傳統

  以小米、黍、蕃薯為主食。平時以胡瓜、南瓜、韭、薑、野菜、辣椒、豆類加鹽煮食為副食。獵肉、魚、蝦等只在農閑行獵有所捕獲時才可享用。家有飼養豬與雞。


2.3家屋居所

  家屋構築格式主要可分為半豎穴式木屋,與平地竹屋兩種基本形態。 (1)半豎穴式木屋:有造基屋、立柱、築壁、架樑、蓋頂、安門窗、室內之安置(一家一室,室內中央為地灶,四隅靠牆處為床,沿著牆邊掛有火槍、番刀、農具等)。 (2)平地竹屋:淺山泰雅族人之平地竹屋,在基地面積與家屋形上與半豎穴式家屋相同,為矩形兩坡屋頂家屋。為屋內與室外在一水平面上而異。除樑柱使用木材外,築壁蓋頂用竹材。室內土地,牆壁下墊以石片,室外沿牆屋椽外,擁土墊高為走廊藉以防水。


2.4傳統服飾

  泰雅族經歷過無數戰爭與殖民得變動。泰雅族被分為泰雅與賽德克兩亞族兩個族群。古時候的服飾織物技術,現今仍然保存良好。泰雅織物最主要的用途,多數運用在服裝製作上。由於地理環境不同,地區的泰雅族也會有不同風格的服飾。而泰雅男子善於打獵,而女子而是手藝精巧,且通常可以織出有文字的布。
(一) 服裝材料
  泰雅服飾主要以苧麻為原料,且以利用植物染料為主的而聞名。泰雅族人後期開始使用棉線與毛線,因為毛線材料的非常方便及色彩多樣化,許多族人都喜歡使用,所以使傳統的原料逐漸沒落。
  泰雅衣服的材料主要是婦女自己織的的布匹,共可分為白色麻布和花布兩種。並細分成: 條紋狀的平織布,以及多為紅、黑、藍三色毛線織成的色彩的幾何圖紋的提花布。其中有一種用貝珠串織而成的珠衣,非常有特色,是族人在盛大場面會穿的,更有在慶典之時所穿的綴鈴長衣,舞蹈時銅鈴碰撞有聲音,非常吸引人。
(二) 服飾製作
  泰雅族傳統的服飾設計是方衣系統,改變不大;利用所織成的布匹製衣的時候,並不會依照身體曲線剪裁,而只有以兩幅布相接合縫成簡單的方衣。雖說簡單,但製作工序卻是複雜,其步驟為:

製作服裝步驟
1.   砍下苧麻,使用剮麻器(或製麻器),取出苧麻的粗纖維
2. 取出纖維,將纖維一端綁成束,掛在脖子上,利用雙手將粗纖維再一條條分成細絲。
3. Matesa: 將麻絲線整理後捲在捲線軸上,大約捲到可以製作一套衣服的份量後即可停止
4. Myoas: 以站姿來完成此一步驟,左手拿著理線器、右手拿麻絲線,將麻絲線來回固定在理線器上,也是大約在可以製作一套衣服的份量的時候停止。
5. Paynuya: 用手將麻絲線整理成圓球,理線理到可以製作一套衣服份量後即可停止,是以坐姿完成
6. nyai pagikus: 以坐姿進行較為方便,左手拿理線器,右手拿麻絲線,將麻絲線來回固定在理線器上
7. omaysai: 是將線纏到編織器具,將麻絲線從右邊傳到左邊,來回到一定寸法後,就可以開始進行編織的工作。泰雅族在沒有文字的文化背景下,服飾織物形成了一種符號的樣式。

  泰雅族的女生從小就要參與剝麻搓線的織布工作,織布對女人來說,是項件重要的工作和個人社會地位與才能的展現,在泰雅族傳統社會,一個女子的社會地位是以織布能力來評價,如果不會織布,就無法成家。習俗上女子一定要精通紡織技術,才能紋面和缺齒,獲得象徵成年的儀式,而男性則不能靠近織布的機器。


2.5紋面文化

 紋面指在面部刺青,是「傳統泰雅族」最重要的文化表徵。在「傳統泰雅族」文化中,紋面有著族群識別、成年、表揚個人英勇才能等意義,是泰雅族人一生最必經的生命禮俗。紋面的過程非常痛苦,將鋼針拍打入皮內,切開皮肉表層,在傷口塗抹煙灰結痂而成。紋面的條件 更是嚴苛,成年的男子必須成功獵首,女子必須織布技術純熟,才能在臉上刺上屬於成年的驕傲標幟。
 紋面不僅是泰雅祖訓與族群認同的表徵,更是泰雅人信仰的核心。泰雅族人相信,人死後靈魂將歸回祖靈所在的靈界,在靈界之前有一座彩虹橋,會有祖靈在彩虹橋的另一端把守,只有面部刺有紋面的子孫,才可以歸回到祖靈所在的靈界,而沒有紋面的靈魂,將永遠在天地間飄移。
 就台灣各族原住民的紋身習俗而言,僅有泰雅族的紋面習俗是以臉部為主。泰雅民族的習俗當中,紋面代表成年及成就的標記,沒有紋面的人無法得到族人的尊敬及認同,更無法論及婚嫁。而每個人也必須在適齡期達到族人所規範的標準以證明自己有資格紋面,男子必須要經過出草獵首的洗禮,女子要熟練織布的技巧。男子紋在上額和下巴;女子是上額及兩頰。另外紋面的另一個重大意義就是以其圖紋分辨家族譜系,將來好在彩虹橋上能與親人相認。
 幾乎所有的泰雅族的紋面老人被問到為什麼要接受紋面時,首先回答的答案總是「不紋面便不能結婚。」這是泰雅族人關於紋面最基本的認知。

(一)紋面條件
 泰雅族分佈的區域,主要是在海拔五百至二千五百公尺的中央山脈及雪山山脈深山,以火耕及狩獵的方式維生。險惡的地理環境和不同部落間的相互馘首是兩大生存考驗,為了保護部落的耕地及獵區,維持部落戰鬥和生產的力量是絕對必須的。在這種情形下,男子成年時的經驗和女子織布、耕種的技術,便成為部落養成力量的重要過程。也只有在男子有強健的體魄與馘首經驗,女子織布、耕種技術成熟、及已有初經的情況下,才能被施以紋面。透過紋面的施行,部落的生命力得以延續,個人則得以取得婚嫁的資格。
(二)紋面美感
 對於泰雅族人來說,紋面除了實際的社會功能,另一項重要的因素,便是美觀。傳統泰雅族人的審美觀念中,有三項關於身體的毀飾行為是符合美感的經驗,除了紋面之外,分別是拔齒與穿耳。拔齒是泰雅族人在成年之前,將門牙兩側的各一顆或是兩顆牙齒敲擊取下。泰雅族人認為讓舌頭從被敲掉的牙齒縫隙中露出來,很好看而且可愛。穿耳則是指泰雅族人將耳垂割開後,以細竹或獸骨穿過耳洞,並終生均在耳上穿置竹管獸骨作為裝飾。
 泰雅族人認為女子不但需要紋面,而且紋面的顏色必須既黑且亮,甚至泛著油光,才符合美感。常有婦女因為首次紋面的顏色不夠深、不夠亮麗,而再度在原有的紋跡上,再予以刺紋,以求符合紋面即黑且亮的美感標準。例如苗栗泰安鄉澤敖列系統北勢群的婦人Hagin Hayun,連續三年,花費許多金錢,忍受一再的痛苦,每年重行紋面一次,第三次紋面後才終於滿意自己的黑亮紋跡。
 紋面的色澤黑亮、線條清晰,是泰雅族婦女對紋面美感的普遍認知,如果紋面的色澤灰淺、或是因為皮膚發炎潰爛而致線條模糊,則會被視為失敗的紋面,是醜陋且不雅的。這種對於失敗刺紋的厭惡感,不僅針對紋面容顏的美醜,也針對受紋面者不能通過道德檢證所顯示的可能罪惡。泰雅族人相信,紋面的失敗是因為紋面者在刺紋前,曾犯錯所致,特別是違反被嚴格禁止的婚前性經驗。因此紋面也是對婦女貞操的一項確認和考驗。
(三) 家族責任
 泰雅族人認為不紋面時,部落內將有人病亡,年長而不紋面者,被視為大不吉。與不紋面的女子結婚,不但不能生育,家族也會招致禍害。因此,部落若有拒絕紋面者,會引起族人的憤慨,會強迫紋面或是逐出部落。紋面習俗既是祖訓的規範,對於不遵守規範刺紋的人,被認為會帶給整個社群嚴重的不祥與禍事,不僅當事人會受到嚴重的處分,其整個家族與所屬的組織,也必須共同承擔負任。在整個社群的期待與壓力下,傳統的泰雅族社會中,個人沒有任何權利選擇是否要紋面,只能完全接受紋面的習俗。
(四) 地位象徵
 頤紋是男子成年的象徵,傳統上男子只有在完成馘首後,才可以接受刺頤,以表揚自己的精神與體魄都已成熟,已經可成家了,也只有具有頤紋的成年男子,才能娶婦。泰雅族的紋面習俗中,除了一般的紋面形式外,對於特別英勇、馘首眾多的男子及織布技術特佳的女子,可以在手背、胸部、小腿等,刺上特別的形式。男子必須獵首多次,才有資格刺胸紋和刺手紋。對女子而言,泰雅族女性如果織布技術卓越,或是發明新的織布花紋,也可以刺胸、刺手或是刺足,部分在腿上刺文是個人的識別或喜好,不需要特別的資格。
(五) 資格象徵
 泰雅族人死後,祖靈會在通往靈界的獨木橋邊守候著,死靈如果曾經通過成年的考驗,有成年的標誌,則會被順利的接送到橋的彼岸。不然只得繞道,經過千辛萬苦長途跋涉才能到達靈界。而紋面、耳飾以及獵殺敵人後手上的血跡都是代表成年的標誌,所以家中若有男性青年人未及參與獵首便過世,死者父母會把死者的手染紅,企圖瞞過守橋頭的祖靈。而死者若是一位善於織布的女性,則在其手上附著染布的紅色染料,以讓祖靈確定死者有成年的資格。
(六) 紋面種類
 泰雅族紋面的形式,不同的亞族與部落間,有明顯的差距。依統計泰雅族的紋身共有三十五種形式,其中額紋十一種、頰紋七種、頤紋四種、胸紋六種、手紋三種、腿紋四種。除了紋面之外,泰雅族人也有在身體其他部位刺紋的紋身習俗。泰雅族人紋身的形式男女不同,不同亞族之間也有差異,但是大體的形式卻是一致的。


2.6祖靈祭

 「祖靈祭」泰雅語稱為Ps l kautas。泰雅族舉行祖靈祭的時間,大都在(Babaw-klhan rakis rw basaw)粟和黍的收割期後(大約在八、九月之間),才獻上一年之中辛勞所得到的五穀雜糧。因此,泰雅族的祖靈祭,也可以稱得上為「獻穀祭」。 所獻的祭物方面,並不像其他族群的祖靈祭典一般,需要擺上豐富的祭物,如完整的雞、鴨或一隻豬等。
泰雅族的祖靈祭物,只要一點點的肉(如一小塊的新鮮肉和一小塊的醃肉),還有少許象徵性的五穀雜糧,以及酒等等。與外族的祭物比起來,好像稍微寒酸了一些,但是泰雅族人的心境,乃是延續古代的屬靈故事。

(一) 祭典由來
 據說很早以前,人類還在快樂時代的時候,如果有人想吃什麼,只要一開口,那個野獸就會自然走到那人面前,人只要在那個動物的耳邊,切下一小塊肉,然後煮在鍋裡,就會變成一大鍋的肉出來;如果要煮黍飯,只要一小粒的黍米放在鍋裡煮,就會變出一大鍋的黍飯出來。後來因為有一個貪心的人,竟一下子割下一大塊肉下來,使那野獸非常痛苦,從此,野獸不再聽從人類的要求,神也不再賜福給人。而人類從此,必須過一番努力,和汗流滿身,如此備受辛勞,才能得到一些餬口的代價。

(二) 祭典過程
 祖靈祭的過程,是經由老人家的提醒,才開始籌備進行祖靈祭。依早期的作法,大部份在粟和黍的收割結束以後(大約在八到九月之間)才會舉辦。 當老人家指點提醒之後,一下子會傳遍整個部落,然後,大家都知道要準備祖靈祭典的事,那麼所有要獻上的東西,都要事先準備好。並且到了晚上,也要先做好蒸糯米飯(Sumul)以及製作糯米年糕(Tnapaq-rhkil)等的工作,還有上好的糯米酒(Quaw-Tayal)及其他要獻上的祭物。當天晚上,大家都不能睡覺,一直到公雞第三次叫的時候,家家戶戶幾乎同時到離部落不遠的郊外的地方,臨時用竹片編製而成,如竹排成式的平架搭起的架子(有人是隨便把茅草弄倒),才將祭物擺上去。然後,開始喃喃自語的唸著詞,完畢之後,就暫時在旁邊歇一會兒,一直到天色逐漸明亮的現象(事實上還沒天亮)的時候,就開始送客。他們送客的情形,是用大聲的叫喊,叫著:「Usa la-usa la-」(回去吧!回去吧!)然後才回到家中。沿途回家時要越過火堆,以示與祖靈分隔。而他們所祭的東西,向來是沒有帶回來的,所奉獻的祭物就回歸於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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